2016級研究生報到提醒

一、報到資料按以下順序簡裝訂:
1、研究生錄取通知書的存根原件(有姓名那面朝上);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一份(同驗證原件材料要求一致);
4、報到單復印件(本校碩轉博生還需須提供離校單)
請將1-4按照以上順序裝訂好,報到時交給何老師
二、 現場驗證及收取報到資料
(教學科在玉泉校區教五-207,時間9月11日14-16點):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
碩士生---本科生畢業證
普博生-碩士畢業證或學位證
直博生-本科畢業證+學位證
碩轉博生-提供離校單
3、 《新生報到單》一份
以上原件材料查驗后當場交還同學,留下相應報到資料的復印件,符合報到條件的同學現場發放號碼牌,憑號牌到212領取材料
三、 材料收發 (教五-212)
A 領取材料清單:
1、 簽名領取病歷本和貼花,貼上照片,在照片右下角貼上貼花,詳情請見填寫要求。
2、 校徽 碩士領取黃色底色,博士領取紅色底色
3、 研究生學術規范一本
4、 實驗室安全手冊一本
5、 校歷一份
6、 研究生證一本(空白本,自己填寫信息貼好照片后,9月14日下午班長收齊交教學科,特別提醒:此證一人一本沒有多余,務必一次填寫正確不能有修改痕跡,用黑色簽字筆填寫)
B 收繳材料
1、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名字和學號
2、 《戶口遷移證》現場投入信箱,如有和網絡不同請告知現場的工作人員;
四、 其他事項(教五-210)
1、黨員辦理組織關系轉移、團委辦理團員組織關系轉移(在職生不需要),交黨組織關系介紹信。
2、需要學費代償的同學,交“浙江大學經濟困難研究生學費緩交申請表”并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低保證明”和父母親(或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復印)。
(其中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低保證明查驗原件,交復印件)
3、其余不需要申請學費代償的經濟困難研究生,因后續有申請助學金或臨時困難補助的需要,請提供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低保證明”,查驗原件,交復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