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16年碩士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浙大發研[2016]12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院成立2016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黃志龍
成員:吳丹青、邵雪明、金仲和、戴志潛、鄭耀、陳偉球、陳偉芳、何姍
申訴聯系人:戴志潛(TEL:87952898 E-mail:dai_zhiqian@zju.edu.cn)
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復試和錄取工作:
1、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各系所要充分認識復試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堅持科學選拔,突出重點,特別是要強調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能力,同時深入考察考生的專業興趣和素養,并加強誠信評判。要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
2、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的教師擔任,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不少于3人。各研究所按照學院統一要求對參加復試工作的老師及工作人員進行必要培訓,掌握招生政策和紀律,在復試中要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特別是面試現場記錄),保證復試的公平有效和質量。
3、復試的主要方式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審查、英語聽力、口語,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綜合面試等;各學科在考察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時,要全面考核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時,除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外,要注意考察學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情況。
4、復試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6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學院的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3月14日下午3:00-5:00,地點:教5-209教學管理科,其中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由我校研招處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請見: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61740
《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報考體檢、資格審查的通知》,復試時須將報考資格審查表交復試小組備查)。
(2)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含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3)復試時將審查考生身份證、大學期間成績單、歷屆考生的畢業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以確認身份。
5、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英語聽力、口語部分占10%;專業筆試部分占25%,專業英語筆試部分占15%,考試時間為1小時(閉卷);面試部分占50%。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6、各學科點要加強英語的應用能力測試和專業水平測試。英語聽力、口語主要測試考生英語交際能力,口語測試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幾個方面測試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專業筆試的英語部分主要測試學生的專業英語水平。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各所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各專業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55%)、復試成績(45%)兩項合成,錄取按專業綜合排名決定;
9、實行差額復試。根據學校規定,原則上按招生學科控制在1:1.3左右。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已經復試過的免試生不再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學院統一在院網上公布。
10、按教育部規定,不在統考生中招收直博生。
11、各所要及時將擬錄取名單報學院教學科,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招生處批準后由學院在規定時間在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12、統考生中以下情況視同上線:
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最多低5分(含5分),且僅限1門單科。考生排名以折算后成績排名。
13、學院黨委要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嚴格調檔審查。審查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發給錄取通知書。
14、根據教育部文件關于做好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文件規定,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三、調劑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劑考生須達到我校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調進專業的復試要求。
四、日程安排
3月8日上午9:00: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復試方案;
3月8日下午4:30 :學院召開由各分管所長參加的2016年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并將錄取名額和考生材料分到各系所;如需調劑,請各所(中心)及時上報調劑專業名稱和負責人聯系方式,學院將調劑信息報給相關院系,同時學院網上公布調劑信息;
3月9日下午5:00前,學院確定復試名單并公布,各系所報復試時間安排,并及時電話通知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體檢及復試;學院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方案和實施細則在學院網站公示,并同時報研究生招生處;
3月10日---3月14日:考生體檢(具體時間見校醫院網上通知),復試前須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月14日下午3點,學院組織考生資格審查;
3月14日-3月15日,接受調劑時間;
3月15日---3月17日,學院組織考生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復試時須檢查資格審查表、考生報考信息表及其他證明材料,沒有資格審查表或考生報考信息表的考生不予復試。
3月18日前,各系所確定并上報擬錄取考生名單及考生材料,未錄取考生材料全部退回研究生招生處。學院在錄取信息系統中錄入復試考生成績,上報復試考生的錄取信息,并開始調檔政審。
所有參加招生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學院有專人受理申訴。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五、注意事項:
1.考生需先體檢,然后進行資格審查、復試,詳見研招辦“關于2016年碩士研究生報考體檢、資格審查的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33&object_id=61740
2.參加復試的考生請于3月14日下午3:00-5:00到浙大玉泉校區教五-209室航空航天學院教學科完成資格審核并領取資格許可證后到各研究所復試。
資格審查時除出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校醫院體檢完成的證明材料;(注意:未按時體檢者不得到各所參加復試)
(2)應屆生出示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往屆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
(3)單獨考試考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2012年9月1日前畢業)、專家推薦書(二位副高職以上專家)、現工作單位同意委托培養的證明等(強軍計劃考生無需提供專家推薦書及單位委培證明)。
(4)考生請在復試時帶上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蓋有紅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應屆生可以向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索要,歷屆畢業的考生,可向檔案管理部門要求復印,并蓋章;有論文發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請帶上相關的清單和復印件,復試時上交復試小組。
3.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或學籍)未通過校驗考生(未通過名單見研招辦網),除了第2條要求的材料外,還要求如下:
(1)因“證件號碼有疑問”而未通過的考生須提交公安局開具的修改身份證號證明原件和學歷認證報告。
(2)因“有研究生學籍”而未通過的考生須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3)其他原因不通過的考生須提交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為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為學籍認證報告);
4.凡確定來參加復試的同學請務必于3月13日前通過電子郵件(hseecllx@zju.edu.cn)進行確認。
準考證號 | 姓名 | 聯系電話 | 是否參加復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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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沒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責任自負。
5、有工作單位的考生請提前處理好與工作單位的關系,若因此產生問題或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責任。
6、參加復試的考生臨時住宿問題:請需要的考生直接聯系宿舍管理中心,聯系電話: 87951836。
201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