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成立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3年秋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鄭耀
成 員:吳丹青 李平 黃志龍 邵雪明 謝紅梅 楊建群
申訴聯系人:吳丹青(Tel:0571-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負責受理考生的質疑、申訴)
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復試資格的確定:
考生參加浙江大學研究生院組織的入學考試,取得外語、兩門業務課的初試成績,最低復試要求:各科成績均不低于60分。外國語為英語的,聽力成績不低于10分(聽力成績7分,8分,9分者,英語總分分別達到80分,75分,70分,可視為英語成績上線)。
一般不得再破格錄取未上線考生。有特殊情況要求申請破格的,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允許在已經下達的指標范圍內,,須經所在學科、學院逐級集體研究,從嚴掌握,向學校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提交破格復試申請,進行統一審核。未經批準同意,考生不得參加復試(含申請碩博連讀破格)。
三、復試和錄取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優良,遵紀守法。
2.初試成績符合學院的復試要求。
3.結合初試成績,經復試和綜合考核后錄取。
4.被錄取考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
四、資格審查和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到研究生院統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并參加校醫院組織的體檢。
時間:5月5日-5月13日
資格審查地點:浙江大學玉泉校區第11教學樓二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詳見研招辦網上通知。
考生在復試期間(5月5日-5月13日)可直接到浙江大學相應校區醫院進行體檢,詳見校醫院網上通知。
五、復試
所有考生都須參加復試,復試采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考察。除了常規的面試外,由各學科確定一種以強化考核學生的創新能力和研究素質為主的具體方式。所有非在職上線考生全部享受一等基本助學金。
復試時考生須遞交復試小組的材料如下:
(1) 考生的身份證、前置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2) 本科、碩士課程成績單的原件;
(3) 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初稿、論文評議結果,或開題報告以及學位論文的摘要、目錄等);
(4) 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證明書;
(5) 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想致力研究的問題和設想的陳述書;
(6) 兩位與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7) 學習和工作經歷、經驗、能力、特別成就的陳述和證明;
(8) 博士生資格審查表(研招辦資格審查后發)。
(9) 復試工作具體安排請另見通知。
六、錄取
2013年專業課考試由招生學院(系)組織,專業課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表一、專業課考試時間地點:
| | 時間 | 地點 |
| 計算固體力學 | 5月14日上午9:00 | 教12-118 |
| 模擬集成電路與系統設計 | 5月9日上午9:00 | 智泉大樓C319 |
| 計算理論基礎+計算機圖形學 | 5月9日下午2:00 | 教5-412 |
| 模擬和數字電路 | 5月10日上午9:00 | 信電樓427 |
各學科組織3人以上的復試小組,并對復試小組的教師及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訓。復試時間每生應當不少于30分鐘;在復試中應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現場評出成績、給出評語。被復試人的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專業課和復試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被復試人的綜合成績名次為準。
綜合成績包含:成績(外語成績+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占50%)加復試成績(占50%)排序,即總分 = 0.50 × ((外語成績+專業基礎課+專業課)/3) + 0.50× (復試總分)),復試結果將上網公布。
表二、2013秋博士復試時間地點
| 組別 | 時間 | 地點 | 統考復試考生 |
| 固體力學 | 5月14日上午10:30 | 教12-118 | 李響 |
| 空天信息技術(1) | 5月9日下午3:30 | 教5-412 | 肖周芳 |
| 空天信息技術(2) | 5月9日上午10:30 | 智泉大樓C319 | 陳驍、汪洋 |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5月10日上午10:30 | 信電樓427 | 王志遠、王瞧 |
院黨委負責對擬錄取考生進行調檔和政審。經政審合格者,方可錄取;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七、組織與管理
學院2013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2013博士復試與錄取工作。
無在研科研項目或無經費的導師原則上不安排招生。
每名導師原則上每年招生1名。
八、時間安排
4月29日:學院召開博士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
5月5日——5月13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詳見研招辦網上通知)
5月5日——5月13日 考生體檢(詳見校醫院網上通知)
5月22日前 學院完成復試工作、考生材料審核工作并上報擬錄取名單
5月22日——5月29日 學院調檔政審
6月底: 發放錄取通知書
航空航天學院
2013-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