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2013年碩士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浙大發研[2013]43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院成立2013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鄭耀
副組長:李平
成員:吳丹青、黃志龍、邵雪明、謝紅梅、楊建群
申訴聯系人:吳丹青(TEL:87951238 E-mail:kjcwdq@zju.edu.cn)
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復試和錄取工作:
1、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基礎環節,各系所要充分認識復試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加強復試環節的考察,確保嚴格公正。
2、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由辦事公正且沒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的教師擔任,其中具有本專業副教授以上職稱的教師不少于3人。
3、復試的主要方式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審查、英語聽力、口語,筆試、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綜合面試等;各學科在考察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時,要全面考核學生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在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時,除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外,要注意考察學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情況。復試人員在復試中要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認真做好復試記錄(特別是面試現場記錄),保證復試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質量。
4、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和學術型研究生屬同一層次的不同類型,根據教育部“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各系所要同等對待進行復試。
5、復試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3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的報考資格(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的報考資格審查,復試時須將報考資格審查表交復試小組備查)。
(2)初試成績符合浙江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含專業學位)復試分數線的基本要求。
(3)復試時將審查考生身份證、大學期間成績單、歷屆考生的畢業證書、應屆考生的學生證,以確認身份。
6、復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英語聽力、口語部分占10%;專業筆試部分占40%(含英語筆試15%),考試時間為1小時(閉卷);面試部分占50%。面試時間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鐘;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7、各學科點要加強英語的應用能力測試和專業水平測試。英語聽力、口語主要測試考生英語交際能力,口語測試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幾個方面測試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專業筆試的英語部分主要測試學生的專業英語水平。
8、各專業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55%)、復試成績(45%)兩項合成,錄取按專業綜合排名決定;
9、實行差額復試。根據學校規定,原則上按招生學科控制在1:1.3左右。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已經復試過的免試生不再進行)。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學院統一在院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院批準后由學院在規定時間在網上公示。
10、按教育部規定,今年不在統考生中招收直博生。
11、統考生中以下情況視同上線:
若單科低1分,總分相應高20分及以上;單科低2分,總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類推,單科每低1分,總分相應再提高5分。但單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僅限1門單科。考生排名以折算后成績排名。
12、學院黨委要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嚴格調檔審查。審查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得發給錄取通知書。
13、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合格生源充足的單位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未經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不得破格復試。
三、調劑
科學學位可調劑到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相近的專業學位之間也可調劑,統考科目必須相同;科學學位之間,統考科目相同(含基礎課相近,如數學可由高調到低)的考生,在專業基礎課相近的情況下,可調劑錄取。調劑考生須達到我校報考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的基本要求,且符合調進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
四、日程安排
3月13日上午9:30: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復試方案;
3月13日下午2:00:學院召開2013年碩士生錄取工作會議,并將錄取名額和考生材料分到各系所;如需調劑,請各系所于3月14日上午12:00前上報調劑專業名稱和負責人聯系方式,學院將調劑信息報給相關院系,同時學院網上公布調劑信息;
3月15日上午12:00前,學院確定復試名單并公布,各系所報復試時間安排,并及時電話通知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體檢及復試;學院將復試和錄取工作安排報研究生院;
3月19日---3月28日:研究生院進行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招生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學院有專人受理申訴。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學校將按照《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專科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五、注意事項:
1、所有能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由研究生院統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復試時將報考資格審查表交復試組老師備查。審查時間在
網址: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util/zxdt/ssszsxx/2013-03-11/448-20130311085343.html
2、復試時請將大學在校成績單,發表論文、科研成果、得獎情況交復試小組;
3、復試名單和具體安排請見學院通知;
4、體檢在復試時進行,?r間:
5、參加復試的考生臨時住宿問題:請需要的考生直接聯系宿舍管理中心,聯系電話: 87951836。
6、考生(必須上浙大工科分數線)如申請內部調劑,請直接與相關學科點負責人聯系(詳見調劑信息)。
20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