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學院黨委召開中心組專題學習會議,研究學院反腐倡廉工作。學院常務副院長鄭耀以及各系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出席了本次會議。
會上,吳丹青書記傳達了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傳達了學校紀檢會議精神,并對學院如何深入學習貫徹三部委文件精神、如何加強學院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指出,《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引入了“責任體系”概念,明確了責任主體、責任人和責任內容。文件強調“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緊密聯系高校實際,突出制度、辦法,規定具體、便于檢查考核。主要精神體現在: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構建反腐倡廉責任體系。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制度創新為核心,整體推進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六項工作。院系黨政領導班子、各系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應該做到“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構建權責明晰、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反腐倡廉責任體系,并建立健全督查、考評、獎懲、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二是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和監督。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強各種評審、評估、評選、評獎等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健全民主監督機制;三是突出思想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對領導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對高校重要崗位、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的反腐倡廉教育,加強師德學風建設和加強大學生廉潔教育;四是堅持懲防并舉,保持懲治腐敗強勁勢頭。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應。
會議還就學院下一階段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若干措施:一構建反腐倡廉責任體系;二健全領導班子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三進一步推進院務、黨務公開;四加強財務管理,堅決禁止“小金庫”;五加強物資(設備)采購管理和監督;六加強科研經費管理和監督;七推進研究生招生“陽光工程”;八加強師德學風建設。院黨委要求黨政領導班子和各部門領導干部應起到帶頭作用,嚴格做到“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持續開展學院反腐倡廉工作。


